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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河长+河湖检察官 巡河组督查澜沧江流域治理情况
8月23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蓝剑与景洪市河长办及3个乡镇(街道)、农场相关负责人组成的巡河组,联合开展巡河工作。
巡河组一行先后对各级河长以及联系部门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随后到澜沧江阿克老寨附近河段、澜沧江橄榄坝农场段等片区对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治理运行情况进行巡查,到勐罕镇查看砂场、垃圾、四级航道施工现场污水排放整治情况,并针对澜沧江景洪段沿线的堤坝汛期安全、日常管护、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等情况进行实地查看。
此次巡河通过实地督导的形式深入河湖治理一线,增强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落实好“河长+河湖检察官”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依法治理、协同治理,有力推进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下一步,景洪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完善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针对河湖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河湖流域联合专项行动,形成检察合力,更好地维护涉水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