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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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讼状;
2.原告身份证明:
3.如身份证;
4.结婚证或者婚姻关系证明;
5.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一方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手续:
1.原告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向法院提交证据。
3.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原告等待法院的开庭安排参加诉讼。
4.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找法网提醒您,诉讼离婚判离的情形: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夫妻一方经常实施家庭暴力;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6.夫妻一方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法院也可以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