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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因浙能燃气已完成财务资料更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上交所恢复浙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浙能燃气)发行上市审核。中金公司为其保荐机构,拟募资8.52亿元。
据招股书显示,浙能燃气主营业务为城镇燃气输配、销售,用户配套工程安装服务。即从上游天然气供应商购入管道天然气或
LNG,通过公司建设运营的门站、储配站、各级输配管网,将天然气输配、销售给各类用户;同时向用户提供相应的燃气设施的安装服务。
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为天然气销售和天然气工程安装服务。主要产品及服务的用途如下:
同时,公司属于区域性地方国企,主要经营区域位于浙江省,在浙江地区市场,公司经营地位稳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拥有各子公司28家,分布在浙江省内9个地市。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居民用户61万户,工业、商业用户5008家,客户资源多样、充足。
2019年至2021年,公司天然气售气量分别为11.15亿立方米、11.72亿立方米和15.06亿立方米,对应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7.53%、8.20%和8.37%,为浙江省领先的城市燃气供应商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天然气销售业务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分别为90.79%、88.71%、 89.31%和 90.30%;天然气工程安装服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21%、11.29%、10.69%和9.70%。
财务方面,浙能燃气于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6月营业收入分别约为36.70亿元、34.73亿元、51.02亿元及35.96亿元;净利润分别约为1.34亿元、2.21亿元、3.55亿元及1.83亿元。
需要关注的是,公司的采购天然气主要包括管道天然气和LNG。2019
年度至2022年1-6月,公司天然气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5.36%、80.50%、84.98%和89.99%。2021年11月以来,由于上游天然气价格上涨,浙江省天然气门站价格从每立方米2.26元调整为3.99元,涨幅较大,虽然根据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非居民企业价格可以向下传递,但居民用气价格变动需经听证会通过,无法及时调整,自2021年11月以来,公司向居民用户销售价格低于公司采购价格,若天然气价格持续上涨,而公司无法及时转移或消化成本压力,将导致公司业绩同比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