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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台《关于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培育推荐非遗项目、发挥传统民俗文化特色、搭建表演艺术展示平台等9个方面明确工作内容和方向,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意见》明确,将加强非遗项目普查、挖掘、梳理,持续开展非遗项目评定。挖掘不同门类非遗蕴藏的价值与内涵,找准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契合处、联结点,建立并向社会公布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荐目录,推动非遗更好融入当代生活。同时将传统民俗文化作为非遗的特色挖掘点,推动地方民俗文化与传统节日有机结合。支持各地在景区、景点举办节庆赛事活动,依托民俗类特色非遗项目,让游客体验当地风土人情,提升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
《意见》提出,搭建表演艺术展示平台,支持表演艺术类非遗项目搭载旅游空间和实体媒介实现多样化融合与推广。加大对表演艺术类非遗传承人培训力度,采取戏剧学校和院团联合培养方式,大力开展名师带徒活动,提高非遗传承人业务水平。探索非遗曲艺书场建设标准和扶持政策,支持地方戏曲项目进入旅游场所开展演出活动,扩大非遗社会影响力。同时,支持省级非遗创意基地、非遗旅游体验基地以及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省级示范项目与旅游景区加强合作交流,积极开发非遗文创产品,丰富旅游商品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