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补办不需要双方都去。一方持合法身份证件即可前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查阅本人的婚姻档案,复印离婚协议书并请求加盖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
二、离婚协议书通常包含四个部分,即主体、婚姻存续事实及离婚原因、协议内容、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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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体:主体就是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即男女双方,应当清楚写明双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
2.婚姻存续事实及离婚原因:这部分主要写明双方相识过程、结婚时间、登记机关、子女信息及双方自愿离婚的原因等,这部分内容意在证明双方系适格主体,表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基于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协议。
3.协议内容:该部分主要包含以下四个小点:
(1)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问题,此部分通常需要对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作出约定,应当明确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标准,支付抚养费的时间,探视时间及探视方式等。
(3)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该部分需要列明双方共同财产。
(4)债权债务,需要写明夫妻对此部分的处理意见。找法网提醒您,如无债权债务,可表述为“双方一致认可,婚姻存续期间无任何债权债务,离婚后若一方负有债务,则由负债方自行偿还,与另一方无关。”
4.其他条款 该部分条款主要写明双方签署协议时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或趁人之危的情形等。
三、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是长期有效的。找法网提醒您,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