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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阳光照明(600261)近日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31,165,030.51元,同比减少12.50%;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873,659.28元,同比减少41.78%。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6,467,938.43元,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资产3,583,673,051.96元。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同比减少398.85%,主要系本期汇兑损失大幅降低所致。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变化的主要原因:因俄乌冲突等复杂的国际形势影响,照明行业发展缓慢,影响了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
本报告期主营业务成本变化的主要原因:主营业务成本随着主营业务收入减少而下降。
公告显示,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合计1,112.16万元。董事长陈卫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166.31万元,董事、副总经理吴国明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100.36万元,董事会秘书张龙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65.46万元,财务总监周亚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81.34万元。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以总股份1,414,659,630股扣减公司回购账户39,478,064股,即1,375,181,566股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正在办理注销,不影响分红股份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78,773,603.5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
资料显示,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照明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同时为客户提供综合照明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LED照明产品和照明控制系统,涵盖了商业照明、家居照明、办公照明、户外照明、轨道照明、工业照明、教育照明等通用照明,同时覆盖应急照明、植物照明、电工电器等。